摩瑪二期近2億罰款未繳 現進入強制執行

久拖無果的摩瑪二期房產證事件近日又有新進展。早于2005年就開始發售的摩瑪二期(和信花苑二期)竣工7年至今仍然辦不了交房手續,以至于房產證也遲遲辦不下來,這是開發商和信地產擅改規劃所致。目前,和信地產還有近2億元的罰款未繳清,由于開發商未繳納剩余罰款,現昆明市城管局對其的行政處罰已經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摩瑪二期實景

摩瑪二期實景

昆明市城管局的公開信息稱:“近日根據書記信箱手里交辦件YNKM2014123013169723號要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就盤龍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昆明和信屋業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和信花苑二期”(摩瑪二期)項目超面積,超層等有關問題調查處理情況報告如下”:

“和信花苑二期”由昆明和信屋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建設,《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昆規建證[2006]0406號),該項目地上建筑面積643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2164平方米,容積率1.34,建筑總高99.8米。該公司在建設過程中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要求實施,擅自增加建筑面積30375平方米(建設單位擅自將第11層至23層原設計層高5.1米改為2.88米,建筑物總高不變樓層增加11層)。

2009年12月8日,盤龍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昆明和信屋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昆綜盤分罰[2009]NO:0001475),予以行政處罰1029.511315萬元,同期該公司上繳了上述罰沒款。

2011年4月18日,依照云南省住建廳、云南省監察廳《關于和信花苑二期建設行政處罰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0年第82期會議紀要《四項建設項目有關問題的會議紀要》的要求,盤龍區城管局撤銷了2009年12月4日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重新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昆綜盤分罰[2011]]NO:0002030),責令昆明和信物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繳納罰沒款202086084.6元(貳億零貳佰零捌萬陸仟零捌佰肆元陸角),扣除已繳納的部分罰款10295113.15(壹仟零貳拾玖萬伍仟壹佰壹拾叁元壹角伍分),實際應繳納罰沒款為191790971.45元(壹億玖仟壹佰柒拾玖萬零玖佰柒拾壹元肆角伍分)。

從2012年-2014年,盤龍區城管局多次催告,但該公司至今仍拒不繳納罰款。

2014年7月31日,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收到盤龍區政府發來的《和信花苑二期違法建設罰沒款追繳方案(征求意見稿)》后,建議對拒不繳納罰款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請強制執行。

2014年11月24日,根據昆明市政府專題會議要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與市法制辦及盤龍區政府共同討論,形成《關于和信花苑二期違法建設處理意見的報告》上報市政府,明確提出了對“和信花苑二期”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經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及盤龍區政府認真仔細梳理,并積極與人民法院對接,2014年12月30日盤龍區城管局與昆明和信屋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盤龍區人民法院進行了質證和答辯。2015年1月6日盤龍區人民法院下達行政裁決書,準予強制執行。對該公司的行政處罰現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

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及盤龍區政府于2015年1月5日及1月9日兩次邀請省質安總站、市住建局、盤龍區規劃分局、盤龍區消防大隊、盤龍區園林局、盤龍區國土局等相關部門在和信花苑二期現場召開竣工驗收籌備會議。各單位對現場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研究討論,由盤龍區政府匯總情況后出處理建議上報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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