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南博會會展中心配套市政路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南博會會展中心配套市政路網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官渡區三個半島片區
建設單位:云南城投置地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共涉及新建10條道路,分別為官渡3號路、351號路、352號路、354號路、359號路、361號路、362號路、363號路、365號路、373號路。道路全長10.2km,其中主干道3條、次干道5條、支路2條,共建設橋梁9座、雙孔涵洞1座,配套建設雨污管網、照明工程、綠化工程及交通標志等配套工程。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施工期
項目
措施
生態環境
(1)嚴格執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項防護措施,盡量減少道路建設產生的水土流失影響。
(2)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確定的征占土地范圍進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對路基施工區和臨時堆場的表層30~40cm有肥力的土壤進行剝離,集中堆放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以便于后期綠化和土地復墾用。
(3)施工期臨時設施用地盡量選擇在道路征地范圍內。凡因道路施工破壞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內外)均應在施工結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復植被或造田還耕。
(4)臨時占地結束后,應盡早進行土地平整和植被、耕地等的恢復工作。
(5)施工人員進場后,應立即進行生態保護教育,嚴格施工紀律,不準踩踏、損毀征地范圍之外的農作物和草木,要求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文明施工,自覺樹立保護生態和保護植被的意識。
(6)合理安排工期,盡可能避開暴雨季節進行大規模土石方開挖與回填,避免雨水對地表土壤的沖刷和破壞。
水環境
(1)管理措施
①合理安排水域施工的作業時間和施工方式。橋梁施工應安排在枯水季節進行;水域施工采取圍堰法,將施工區域和水域隔離,防止施工污染物進入水體。施工結束拆除圍堰時,應對圍堰施工區內部進行清理后再實施圍堰拆除。
②制定嚴格的施工管理制度。設置生活垃圾臨時堆放點,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活垃圾應定點存放,定期由環衛部門清運,嚴禁亂丟亂棄;嚴禁向沿線的任何水體傾倒殘余燃油、機油、施工廢水和生活污水;加強施工機械管理,對進場施工機械和車輛應定期維護,保證其運行的良好狀態,減少跑冒滴漏現象,防止油污進入土壤和水環境。集中收集施工機械油污,將其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理。
③配備必要的防護物資。施工材料堆場應配備有防雨篷布等遮蓋物品,防止雨水沖刷。
(2)工程措施
①橋梁施工廢水處理措施:跨越水體的橋梁基礎施工應采用圍堰法。橋梁鉆孔灌注樁施工時,鉆孔泥漿應及時由環衛部門配備的泥漿車直接抽走處理,橋梁施工場地設置防滲泥漿池,用于處理橋梁施工場地廢水。
②施工場地和橋梁預制場廢水處理措施:施工場地和橋梁預制場設置隔油沉淀池,處理商品砼料罐的沖洗廢水、水泥預制品養護廢水和機械設備的沖洗廢水。施工現場應設置攔水、截水、排水工程,禁止含大量泥沙或未經處理的廢水排入周邊水體。
③雨季地表徑流:路基兩側設置沉淀池,雨季地表徑流經沉淀后回用,回用不完的須征得有關部門意見并辦理相關手續后外排。
⑤表土臨時堆場:表土臨時堆場應設置攔沙設施,周邊開挖截排水溝,堆體頂部覆蓋隔雨膜。
⑥生活污水:施工人員考慮租住附近村寨民房。生活污水主要為洗手廢水,采用沉淀池處理。由于本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少,周邊綠地、林地較多,因此,生活污水經處理后可全部回用于綠化或降塵,禁止將廢水直接排入河道。
聲環境
(1)施工單位必須選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盡量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工藝,振動較大的固定機械設備應加裝減振機座,同時加強各類施工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保持其良好的運轉,以便從根本上降低噪聲源強。
(2)施工期噪聲影響是短期行為,主要為夜間施工干擾居民休息,嚴格貫徹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禁止在12:00至14:00、22:00至次日6:00進行建筑施工作業。要求施工單位文明施工、加強有效管理。連續施工作業的施工點,施工單位應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聯系,按規定申領夜間施工證,同時發布公告,最大限度地爭取民眾支持。
(3)施工運輸道路應合理選擇,避免穿越和靠近學校、集中村鎮等敏感建筑,以避免施工車輛輻射噪聲對沿線居民生產生活產生影響。
(4)擬建道路各種施工活動產生的噪聲將對周圍聲環境造成污染,應盡量避免噪聲源強大的機械同時作業。
(5)建設單位應責成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張貼告示,設置投訴電話,建設單位在接到噪聲影響投訴后應及時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聯系,以便及時處理各種環境糾紛。
(6)合理制定施工計劃。監理單位應做好施工期噪聲監理工作,配備簡易噪聲測量儀器,對施工場所附近敏感點進行監測,以保證其不受噪聲超標影響。
(7)加強敏感點路段施工進度,把施工噪聲對敏感點的影響降至最低。
環境空氣
(1)項目不設置混凝土拌合場和瀝青拌合場,購買商品砼和成品瀝青。
(2)工程工地周圍必須設置不低于2.5米的遮擋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磚砌筑應當粉刷涂白,封閉嚴密,保持整潔完整。
(3)施工工地進出口5米內必須進行硬化處理,必須設置車輛過水池、沉淀池、過濾池及車輛清洗設備(即“三池一設備”)。因施工場地條件限制,不能留有足夠硬化路面,設置“三池一設備”的,應制定相應的保潔方案。
(4)粉塵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應當集中堆置于工地區域,并采取下列揚塵防范措施: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定期灑水降塵;袋裝;建設工地半年內不施工作業的,需植綠固沙或噴灑防塵化學劑固沙覆蓋。
(5)拆遷工程進行拆除期間,應實行下列揚塵防范措施:設置加壓噴灑水設施,定期灑水降塵;按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有關標準設置圍墻或圍擋。
(6)施工單位未經批準不得在工地圍護設施外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在經批準臨時占用的區域,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機具設備,并設置不低于2.5米的圍護設施。
(7)工程建設期間,轄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要指派2~3名工地監督員進駐工地現場。派駐的工地監督員專項負責工地保潔、降塵措施落實情況,并在建筑垃圾運輸期間,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的進出場監督工作。
(8)禁止在施工現場焚燒有毒、有害和有惡臭氣味的物質。
固體廢物
(1)施工場地集中設置垃圾池,嚴禁垃圾亂堆亂放,及時清掃,定期清運。
(2)施工期物料臨時堆場、表土場的位置應遠離地表水體以及村莊敏感點,避免揚塵影響。同時,建設單位還應在物料臨時堆場周圍設置圍擋和截排水溝,并在雨季來臨前對堆場頂部進行覆蓋(土工布或草席);對運輸通道的泥土路段進行平整和壓實,避免雨季徑流沖刷產生水土流失。
運營期
項目
措施
廢氣
(1)道路沿線應進行綠化,特別是關心點較近的路段,選擇有吸附作用或凈化能力、適合當地氣候、土壤條件的喬木、灌木和草本,提高綠化防治環境空氣污染的效果,減少氣體污染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同時加強綠化的養護,維護綠化的減污功能。
(2)加強對道路路面的養護和清潔,維護良好的路況,保證汽車在良好的路況下行駛,減少揚塵和汽車尾氣污染。
噪聲
(1)加強機動車管理,嚴格執行限速和禁止超載的交通管理要求,從源頭上減輕交通噪聲,嚴格限制車況較差且噪聲大的車輛上路。
(2)做好道路養護工作,對受損路面要及時維修與修復,維持道路平整,使路面保持良好的狀態,盡量降低道路摩擦磕碰噪聲。
(3)在各敏感路段點前設置限速、禁鳴等標志牌,進行限速行駛,以降低車輛行駛噪聲,盡量避免交通噪聲敏感點路段的噪聲擾民。
(4)加強道路綠化,做好道路沿線綠化設計,在道路沿線兩側設置綠色聲屏障,增強綠化降噪效果。
(5)根據中期夜間預測結果,351號路紅線外1m范圍內,361號路紅線外3m范圍內,362號路紅線外1m范圍內,373號路紅線外10m范圍內、官渡3號路紅線外20m范圍內日后不宜規劃建設醫院、學校、居民區等對噪聲敏感的建筑物。規劃在本項目營運中期2類標準的達標距離內的,建議調整功能布局,未能調整功能布局建議采取設置隔聲窗、圍墻等措施。
廢水
(1)橋梁兩側應加強防撞措施,防止發生事故的車輛落入水中。
(2)道路管理部門加強道路運輸管理;環衛部門增強路面保潔工作。
(3)加強管理,保證污水及雨水管網的正常運行。定期對污水管線進行檢查,以便于及時發現管線的堵塞、滲漏情況;一旦發現,及時進行處理,避免因污水管網的堵塞滲漏造成對水環境的污染。
(4)加強清掏排水系統的淤泥,以確保管網的暢通排泄。
(5)與交通管理部門加強溝通,本項目道路不應納入危險化學品運輸道路。
(6)道路及配套排污設施與地表水相交處必須遵循上清下污原則,防止排污管網對地表水體造成污染。
固體廢物
加大對過往車輛愛護環境的宣傳教育力度,嚴禁沿路拋灑垃圾,服務區以及管理區產生的垃圾應設置垃圾收集設施,及時收集、清掃,根據垃圾性質盡可能分類收集,對于可回收的廢棄物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5年6月進行了問卷調查,2015年8月30日至9月7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5年8月7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9月18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南博會會展中心配套市政路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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