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鷗陸廣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鷗陸廣場
建設地點:晉寧縣昆陽鎮
建設單位:昆明創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建設內容:項目一期建設內容發生變更,二期、三期不變。變更后一期總建筑面積131983平方米,增加9780.26平方米,變更后的一期建設內容為1棟信合大廈辦公樓、7棟情景商業街、5棟美食城、2棟一般商業、2座農貿市場和1棟商鋪,并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垃圾收集設施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環境問題
變更前環保對策措施要求
變更后環保對策措施要求
施
工
期
廢氣
(1)工程開挖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1施工場地定期灑水,每天灑水4~5次。2將開挖土方集中堆放。廢棄土石方、建筑材料棄渣及時清運,不長時間堆積。3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作業場地應采取圍檔、圍護等措施減少揚塵擴散。4在施工中合理組織施工,縮短施工時間,盡量減少施工污染。5盡量采用濕式作業。選擇合適的卸(出)料裝置,以減少揚塵量。6項目周圍設置有圍墻,產生的粉塵通過圍墻遮擋,且區域內通過灑水降塵的方式,以減少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對環境保戶目標的影響。7在施工機械的選型上考慮相應的環保型產品,主要使用輕質柴油或電作為能源,不得使用劣質燃料。
(2)交通揚塵削減與控制
1運土卡車及建筑材料運輸車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②施工現場應結合設計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道路基層做法按設計要求執行,面層可采用礁渣、細石瀝青以減少道路揚塵。③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設立施工道路養護、維修、清掃專職人員,保持道路清潔、運行狀態良好。④在無雨干燥天氣、運輸高峰時段,應對施工道路適時灑水。
⑤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場地應低速行駛,或限速行駛,以減少產塵量,并定時對車輛進行沖洗。防止帶泥土的運輸車輛駛出現場和遺撤渣土在路途中。
(3)材料倉庫防散漏
①對水泥、白灰等易產塵材料,實行輕卸慢放,用封閉式庫存的辦法,以減少揚塵的產生,如露天存放應采用嚴密遮蓋,卸運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存放油料必須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②砂、石料等應有專門的堆存場地,并建圍攔,避免易產生揚塵的原材料露天堆放,減少揚塵,并適時灑水,保持砂石料的含水率,減小粉塵產生量。
(4)臨時堆土場揚塵治理措施
①定期對堆土場進行灑水抑塵,減小揚塵的產生量。②對臨時堆土場加蓋防塵網、防塵布,從源頭控制揚塵的產生量。③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
(5)其他
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由于本項目建筑高度較低,建議建筑工程主體建設時應當采用密目網全封閉防護。
廢水
(1)注意施工期節約用水,減少廢水的產生,且盡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間停止施工。另外,充分考慮降雨的季節性變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積的破土應盡量避開雨季。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為避免挖方棄土長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應統一規劃,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進度,盡可能減少雨季期間的堆置量。對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應加強管理,并采取遮蓋措施,施工場地周圍設置擋土墻及截留溝,防止場地和雨水沖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對東大河的影響。
(3)施工期間應優先完成項目內外雨水截流溝,使施工區內外的雨水分流。在污水管道施工期間,注意排水管的連接要密封,以防止將來污水從管中滲漏污染地下水;在管道挖掘和回填過程中禁止將油料及其他化學物質丟棄或掩埋在管道溝槽中污染地下水。
(4)在施工期采取積極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采取平整、壓實、設置截洪溝、沉沙池和攔土墻等工程措施等。
(5)及時進行區內的綠化,提高場地內的綠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響水環境。
(6)為防止項目內地表徑流流入東大河對其水質造成影響,應盡量選擇在非雨季施工,并在項目場地周圍設置擋土墻、截流溝,雨季產生的地表徑流進入所建的沉淀池,經沉淀后的水用于施工。
固廢
(1)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廢棄材料,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給廢品站。余下部分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委托有資質單位運到指定地妥善處置。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嚴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轉發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昆政辦(2011)88號〕和昆明市人民政府58號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進行施工處理。
(3)一期開挖產生的土石方全部使用于本期的回填,不外排。
(4)二期、三期開挖土石方部分用于本期建筑物區、道路、綠化等處的回填,回填剩余土石方按照合法手續承包給土石方單位,由他們統一安排運到昆陽街道辦事處鳳蹤村委會作為回填土,不在項目內設置棄渣場。
(5)項目一期、二期土石方臨時堆土場設置在JN2011-10號地塊北部位置離東大河相對較遠的位置。三期臨時堆土場位于JN2011-08、JN2011-09地塊北側。
(6)對于廢油漆、涂料等不穩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關容器進行收集并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7)通過合理規劃,減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修建擋墻,減少水土流失產生的影響,并保持渣場頂面平整,采取綠化措施。
(8)對于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收集,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置。
(9)對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以減少占地,防止揚塵污染,改善施工場地的環境。運輸車輛行駛路線應盡量避開居民點和環境敏感點等。
(10)施工期間嚴禁露天焚燒橡膠、塑料、垃圾等。
(11)環評要求建設方禁止向東大河傾倒廢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并且禁止在東大河內洗東西。
噪聲
(1)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的相關規定: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第十七條主城建成區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第十八條主城建成區內,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其他需要禁止建筑施工作業的區域和時間,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告。第十九條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晉寧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2)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施工時間、施工噪聲的控制。
(3)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
(4)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首先修建豪錦源大酒店和磷都花園小區兩側的建筑物,利用建筑物減小噪聲的影響。
(5)施工期運輸車輛應盡量保持良好車況,合理調度,盡可能勻速慢行;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6)在項目一期施工場地靠東鳳路、緯一路及豪錦源大酒店三面分別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磷都花園小區、豪錦源大酒店客房部等周圍敏感目標的影響。
(7)在項目二期施工場地靠項目一期、東鳳路兩邊分別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磷都花園小區、堡孜村及一期創業loft樓內辦公人員的影響。
(8)在項目三期施工場地靠藍色經典小區、晉寧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一側,堡孜村一側的施工場界各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堡孜村、藍色經典小區、晉寧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影響。
(9)裝修期間,塊材等建筑材料盡量采用定尺定料,減少現場切割,必須在施工場地內進行切割的材料應盡量在離豪錦源大酒店、磷都花園小區較遠的西北面建筑物內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時不得敲打鋼管、鋼模板,盡量減少噪音。
(10)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生態
(1)根據需要增設必要的臨時雨水排水溝道,夯實裸露地面,盡量減緩雨水對泥土的沖刷和水土流失。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棄土和施工廢料、廢土及時清運。
(3)施工完成后及時搞好植被的恢復、再造,做到表土不裸露。
(4)控制施工作業時間,盡量避免暴雨季進行大規模的土石方開挖工作。
(5)施工場地的攔水、截水、排水工程必須提前完成,將施工場地水土流失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
(6)工程施工避開雨季,特別是一些易產生水土流失的工程行為盡量安排在旱季,同時應盡量縮短施工場地裸露時間,以減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7)施工結束后,應對施工區如土石料場、砂石料加工區域、施工輔助營地、臨時生活區及臨時交通道路等施工跡地進行綠化。
(8)應做好臨時堆土場的防護措施。
(9)場地平整回填時要做到及時分層壓實,臨時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應盡量避免過高;對開挖出來的土石方應及時運往臨時堆土場集中堆放。
(10)在臨時堆場地周圍布設一定數量的地面臨時排水溝,以減少雨季施工時地表徑流對堆土的沖刷。
(11)為避免降雨對臨時堆土的沖刷,對臨時堆土場內堆料采取用土工布覆蓋和編織袋擋墻攔擋以減少場區內水土流失。
營
運
期
一期
廢氣
(1)項目內應使用電、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為熱源。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項目一期餐飲休閑商業區的入駐的餐飲企業必須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相關規定來選擇油煙凈化處理設施,以滿足飲食油煙排放濃度≤2mg/m3的要求;排氣筒的設置應根據《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第八條第二小條中的相關規定來設置:配置廢氣(油煙)凈化裝置和專門的油煙排氣筒,油煙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排氣筒周圍半徑10米以內有建筑物的,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建設單位在餐飲休閑商業區必須自建內置煙道,入駐的餐飲企業產生的油煙經處理達標后統一經內置煙道外排。
(3)垃圾分類收集點應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對垃圾房及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對垃圾房采取密封措施;保持垃圾房內為負壓,避免垃圾異味散發到空氣環境中;定期對垃圾房及周圍采取消毒措施,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4)加強公廁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公廁進行沖洗;并定期采取消毒措施。
(5)對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時清運;加強日常管理,并定期對中水處理站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避免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異味。
(6)垃圾桶需帶蓋,以防雨淋和異味的散發,并做到日產日清,以防異味擾民。
(7)備用發電機使用頻率較低,產生的廢氣通過收集后外排。
(8)建設方在具體設計時應符合環評關于地下車庫的要求。
(9)地下配套設施應設置專門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應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并對排風口作適當的美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