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審批《鷗陸廣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報告)》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鷗陸廣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報告)》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鷗陸廣場

建設地點:晉寧縣昆陽鎮

建設單位:昆明創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建設內容:項目一期建設內容發生變更,二期、三期不變。變更后一期總建筑面積131983平方米,增加9780.26平方米,變更后的一期建設內容為1棟信合大廈辦公樓、7棟情景商業街、5棟美食城、2棟一般商業、2座農貿市場和1棟商鋪,并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垃圾收集設施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環境問題 變更前環保對策措施要求 變更后環保對策措施要求

廢氣 (1)工程開挖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1施工場地定期灑水,每天灑水4~5次。2將開挖土方集中堆放。廢棄土石方、建筑材料棄渣及時清運,不長時間堆積。3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作業場地應采取圍檔、圍護等措施減少揚塵擴散。4在施工中合理組織施工,縮短施工時間,盡量減少施工污染。5盡量采用濕式作業。選擇合適的卸(出)料裝置,以減少揚塵量。6項目周圍設置有圍墻,產生的粉塵通過圍墻遮擋,且區域內通過灑水降塵的方式,以減少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對環境保戶目標的影響。7在施工機械的選型上考慮相應的環保型產品,主要使用輕質柴油或電作為能源,不得使用劣質燃料。 (2)交通揚塵削減與控制 1運土卡車及建筑材料運輸車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②施工現場應結合設計中的永久道路布置施工道路,道路基層做法按設計要求執行,面層可采用礁渣、細石瀝青以減少道路揚塵。③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設立施工道路養護、維修、清掃專職人員,保持道路清潔、運行狀態良好。④在無雨干燥天氣、運輸高峰時段,應對施工道路適時灑水。 ⑤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場地應低速行駛,或限速行駛,以減少產塵量,并定時對車輛進行沖洗。防止帶泥土的運輸車輛駛出現場和遺撤渣土在路途中。 (3)材料倉庫防散漏 ①對水泥、白灰等易產塵材料,實行輕卸慢放,用封閉式庫存的辦法,以減少揚塵的產生,如露天存放應采用嚴密遮蓋,卸運時要采取有效措施。存放油料必須有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的措施。②砂、石料等應有專門的堆存場地,并建圍攔,避免易產生揚塵的原材料露天堆放,減少揚塵,并適時灑水,保持砂石料的含水率,減小粉塵產生量。 (4)臨時堆土場揚塵治理措施 ①定期對堆土場進行灑水抑塵,減小揚塵的產生量。②對臨時堆土場加蓋防塵網、防塵布,從源頭控制揚塵的產生量。③建設單位應加強管理,確保上述措施落實到位。 (5)其他 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由于本項目建筑高度較低,建議建筑工程主體建設時應當采用密目網全封閉防護。 廢水 (1)注意施工期節約用水,減少廢水的產生,且盡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暴雨期間停止施工。另外,充分考慮降雨的季節性變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積的破土應盡量避開雨季。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為避免挖方棄土長期堆置,增加水土流失,應統一規劃,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進度,盡可能減少雨季期間的堆置量。對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應加強管理,并采取遮蓋措施,施工場地周圍設置擋土墻及截留溝,防止場地和雨水沖刷外溢和其他因素造成對東大河的影響。 (3)施工期間應優先完成項目內外雨水截流溝,使施工區內外的雨水分流。在污水管道施工期間,注意排水管的連接要密封,以防止將來污水從管中滲漏污染地下水;在管道挖掘和回填過程中禁止將油料及其他化學物質丟棄或掩埋在管道溝槽中污染地下水。 (4)在施工期采取積極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采取平整、壓實、設置截洪溝、沉沙池和攔土墻等工程措施等。 (5)及時進行區內的綠化,提高場地內的綠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響水環境。 (6)為防止項目內地表徑流流入東大河對其水質造成影響,應盡量選擇在非雨季施工,并在項目場地周圍設置擋土墻、截流溝,雨季產生的地表徑流進入所建的沉淀池,經沉淀后的水用于施工。 固廢 (1)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廢棄材料,其中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給廢品站。余下部分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委托有資質單位運到指定地妥善處置。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嚴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關于轉發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昆政辦(2011)88號〕和昆明市人民政府58號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進行施工處理。 (3)一期開挖產生的土石方全部使用于本期的回填,不外排。 (4)二期、三期開挖土石方部分用于本期建筑物區、道路、綠化等處的回填,回填剩余土石方按照合法手續承包給土石方單位,由他們統一安排運到昆陽街道辦事處鳳蹤村委會作為回填土,不在項目內設置棄渣場。 (5)項目一期、二期土石方臨時堆土場設置在JN2011-10號地塊北部位置離東大河相對較遠的位置。三期臨時堆土場位于JN2011-08、JN2011-09地塊北側。 (6)對于廢油漆、涂料等不穩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關容器進行收集并交由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7)通過合理規劃,減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修建擋墻,減少水土流失產生的影響,并保持渣場頂面平整,采取綠化措施。 (8)對于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進行收集,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置。 (9)對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以減少占地,防止揚塵污染,改善施工場地的環境。運輸車輛行駛路線應盡量避開居民點和環境敏感點等。 (10)施工期間嚴禁露天焚燒橡膠、塑料、垃圾等。 (11)環評要求建設方禁止向東大河傾倒廢棄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并且禁止在東大河內洗東西。 噪聲 (1)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的相關規定: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第十七條主城建成區內,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第十八條主城建成區內,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其他需要禁止建筑施工作業的區域和時間,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決定,并向社會公告。第十九條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晉寧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2)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進行施工時間、施工噪聲的控制。 (3)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 (4)優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首先修建豪錦源大酒店和磷都花園小區兩側的建筑物,利用建筑物減小噪聲的影響。 (5)施工期運輸車輛應盡量保持良好車況,合理調度,盡可能勻速慢行;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6)在項目一期施工場地靠東鳳路、緯一路及豪錦源大酒店三面分別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磷都花園小區、豪錦源大酒店客房部等周圍敏感目標的影響。 (7)在項目二期施工場地靠項目一期、東鳳路兩邊分別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磷都花園小區、堡孜村及一期創業loft樓內辦公人員的影響。 (8)在項目三期施工場地靠藍色經典小區、晉寧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一側,堡孜村一側的施工場界各設置高度為2.5m,厚度為200mm的雙面抹灰實體圍墻作為隔聲降噪措施,減輕項目施工噪聲對堡孜村、藍色經典小區、晉寧縣農業技術推廣中心的影響。 (9)裝修期間,塊材等建筑材料盡量采用定尺定料,減少現場切割,必須在施工場地內進行切割的材料應盡量在離豪錦源大酒店、磷都花園小區較遠的西北面建筑物內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在施工作業時不得敲打鋼管、鋼模板,盡量減少噪音。 (10)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 生態 (1)根據需要增設必要的臨時雨水排水溝道,夯實裸露地面,盡量減緩雨水對泥土的沖刷和水土流失。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棄土和施工廢料、廢土及時清運。 (3)施工完成后及時搞好植被的恢復、再造,做到表土不裸露。 (4)控制施工作業時間,盡量避免暴雨季進行大規模的土石方開挖工作。 (5)施工場地的攔水、截水、排水工程必須提前完成,將施工場地水土流失影響降低到最小程度。 (6)工程施工避開雨季,特別是一些易產生水土流失的工程行為盡量安排在旱季,同時應盡量縮短施工場地裸露時間,以減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 (7)施工結束后,應對施工區如土石料場、砂石料加工區域、施工輔助營地、臨時生活區及臨時交通道路等施工跡地進行綠化。 (8)應做好臨時堆土場的防護措施。 (9)場地平整回填時要做到及時分層壓實,臨時堆放的土石方、砂石料應盡量避免過高;對開挖出來的土石方應及時運往臨時堆土場集中堆放。 (10)在臨時堆場地周圍布設一定數量的地面臨時排水溝,以減少雨季施工時地表徑流對堆土的沖刷。 (11)為避免降雨對臨時堆土的沖刷,對臨時堆土場內堆料采取用土工布覆蓋和編織袋擋墻攔擋以減少場區內水土流失。

一期 廢氣 (1)項目內應使用電、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為熱源。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項目一期餐飲休閑商業區的入駐的餐飲企業必須按照《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的相關規定來選擇油煙凈化處理設施,以滿足飲食油煙排放濃度≤2mg/m3的要求;排氣筒的設置應根據《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第八條第二小條中的相關規定來設置:配置廢氣(油煙)凈化裝置和專門的油煙排氣筒,油煙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排氣筒周圍半徑10米以內有建筑物的,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建設單位在餐飲休閑商業區必須自建內置煙道,入駐的餐飲企業產生的油煙經處理達標后統一經內置煙道外排。 (3)垃圾分類收集點應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對垃圾房及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對垃圾房采取密封措施;保持垃圾房內為負壓,避免垃圾異味散發到空氣環境中;定期對垃圾房及周圍采取消毒措施,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4)加強公廁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公廁進行沖洗;并定期采取消毒措施。 (5)對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時清運;加強日常管理,并定期對中水處理站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避免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異味。 (6)垃圾桶需帶蓋,以防雨淋和異味的散發,并做到日產日清,以防異味擾民。 (7)備用發電機使用頻率較低,產生的廢氣通過收集后外排。 (8)建設方在具體設計時應符合環評關于地下車庫的要求。 (9)地下配套設施應設置專門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應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并對排風口作適當的美化處理。 廢水 (1)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經雨水斗收集后,由雨水立管排入室外雨水管道。室外道路雨水經道路雨水口收集后經雨水溝、雨水檢查井匯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1)中水處理站布置在信合大廈東側綠化帶地下,為地埋式,處理規模不小于50m3/d,污水處理設施規模報節水部門審批,按節水部門要求規模進行建設。 (2)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及其他配套設施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表1B等級標準后,部分污水進入位于項目北面一期中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后回用于綠化、沖廁和清洗,。剩余部分排入一期南面東鳳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晉寧縣污水處理廠處理,所有廢水不直接進入東大河。 (2)由于地面高差問題,一期地塊南側9#、10#、14#、15#、16#、17#、18#、19#不能進入中水處理站處理,因此,9#、10#、14#、15#、16#、17#、18#、19#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東風路市政污水管網,其余棟號排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排入信合大廈東側中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于項目區綠化、公廁,剩余部分排入東鳳路市政污水管網。 (3)項目一期中水處理站,位于項目北面的緯一路一側,設置為地埋式。設計規模為120m3/d,建設方在對項目中水處理站具體施工過程中,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對其進行設計并施工,確保出水水質能夠達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綠化用水標準要求。 (3)化糞池容積不小于975m3,設置10個隔油池。 (4)污水進入中水處理站前餐飲廢水需經隔油池預處理,其他生活污水需經化糞池處理。 (4)排污口4個,位于東鳳路一側。 (5)項目餐飲休閑商業區北側和南側分別設置一個50m3的隔油池,總大小為100m3。方便將來入駐的餐飲企業統一收集處理餐飲廢水。 (5)一期雨水排放口5個,東鳳路一側4個,經六路1個。 (6)化糞池的清掏周期一般為180天,因而項目區的化糞池必須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證化糞池的處理效果。并加強排水管道的檢修,配備專職人員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泄污染東大河。 其余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7)建設單位需向城市排水管理處辦理排水許可證。 (8)嚴禁隨地用水沖洗車輛以免引起污水橫流;嚴禁將各種廢水隨意排放; (9)污水處理、回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固廢 (1)項目區域內各公共場所、辦公場所設置分類垃圾回收箱,分別對廢紙、廢電池、玻璃、廢舊金屬等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廢物垃圾由專人從垃圾桶集中收集到區內設置的垃圾收集房并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置,盡量做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設置14個垃圾桶垃圾收集點,均布置在綠化帶內。 (2)一期內入駐的各餐飲店需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餐飲固廢清運合同和隔油池清掏協議,餐飲固廢統一收集后交由資質單位處置,嚴格禁止餐飲固廢非法進入市場。 其余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3)農貿市場的垃圾基本為易腐敗的有機物,菜葉、肉魚類等,需設置專門的清潔人員每天對農貿市場進行打掃,對各類垃圾分類收集后及時交給環衛部門清運。 (4)建設單位擬在項目內設置4個垃圾收集點,垃圾實現袋裝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 (5)需規劃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運輸路線,采取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在運輸途中導致的垃圾散落;建設方應加強垃圾收集點周圍的環境衛生,物管人員應加強管理,并確保垃圾每天清運一次,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6)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7)廢電池、廢燈泡(燈管)、廢家用電器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垃圾要集中收集,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8)環評要求禁止在東大河內清洗物品。 噪聲 (1)加強對項目一期區域的管理,區內道路應設置禁鳴標志;加強管理處停車場汽車進出管理,盡量避免汽車喇叭聲。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地下車庫出入口采用改性瀝青路面,墻壁做吸聲處理,必要時上方安裝吸聲鋼板頂棚,減少出入口噪聲影響。 (3)加強綠化工作,在與項目區相鄰的干道邊設置綠化帶,種植高大喬木和密植灌木。特別在靠近豪錦源大酒店一側,應采取喬、灌、花、草相間,并密植的方式進行綠化,利用植物屏蔽交通噪聲。 (4)加強對入駐項目區商戶的管理,禁止使用使用高音喇叭。 (5)中水處理站、水泵、備用發電機、油煙凈化器風機等是運營期噪聲的主要來源之一。應對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將水泵、備用發電機等高噪聲設施設置在專門的密閉房間內內并安裝減震墊、隔聲罩,同時利用建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設備選型方面,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設備選用裝配質量好、低噪設備。中水處理站采用全地下式中水站。 (6)水泵房、通風設置等設備運轉時會產生一定振動,應盡量避免置于寫字樓附近,并采用減振措施如采用減振器或減振墊,避免對項目內寫字樓及周圍敏感保護目標的影響,杜絕擾民糾紛的發生。 (7)垃圾運輸車運輸過程應避免在夜間進行。 生態 項目內綠化應選用本土植物,并采用喬、灌、草結合的方式,場界加大喬木種植量,起到抑塵降噪的作用。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二期 廢氣 (1)項目內應使用電、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為熱源。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垃圾分類收集桶應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對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避免垃圾異味散發到空氣環境中,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3)加強公廁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公廁進行沖洗;并定期采取消毒措施。 (4)對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時清運;加強日常管理,并定期對污水處理站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避免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異味。 (5)垃圾桶需帶蓋,以防雨淋和異味的散發,并做到日產日清,以防異味擾民。 (6)備用發電機使用頻率較低,產生的廢氣通過收集后外排。 (7)建設方在具體設計時應符合環評要求的關于地下車庫的要求。 (8)地下配套設施應設置專門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應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并對排風口作適當的美化處理。 廢水 (1)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經雨水斗收集后,由雨水立管排入室外雨水管道。室外道路雨水經道路雨水口收集后經雨水溝、雨水檢查井匯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建議中水處理站規模35m3/d,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二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表1B等級標準后,部分污水進入二期中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后回用于綠化、沖廁和清洗,剩余部分排入項目南面東鳳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晉寧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3)項目二期中水處理站位于項目北面靠近緯一路一側,設置為地埋式。設計規模為25m3/d。建設方在對項目中水處理站具體施工過程中,需邀請有資質的單位對其進行設計并施工。 (4)化糞池的清掏周期一般為180天,因而項目區的化糞池必須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證化糞池的處理效果。并加強排水管道的檢修,配備專職人員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泄污染附近水體東大河。 (5)建設單位需向污水處理廠取得接納項目污水的許可,并向城市排水管理處辦理污水排放許可證。 (6)嚴禁隨地用水沖洗車輛以免引起污水橫流;嚴禁將各種廢水隨意排放; (7)污水處理、回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固廢 (1)項目區域內設置分類垃圾回收箱,分別對辦公樓、大型綜合商場內的廢紙、廢電池、玻璃、廢舊金屬等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廢物垃圾由營業人員、辦公人員集中收集到區內設置垃圾收集點,然后委托當地環衛部門處置,盡量做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垃圾實現袋裝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3)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 (4)規劃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運輸路線,采取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在運輸途中導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運送垃圾一次。 (5)建設單位擬在項目內設置4個垃圾收集點,建設方需加強垃圾收集點周圍的環境衛生,物管人員應加強管理,并確保垃圾每天清運一次,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6)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7)廢電池、廢燈泡(燈管)、廢家用電器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垃圾要集中收集,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8)環評要求禁止在東大河內清洗物品。 噪聲 (1)加強對項目二期區域的管理,區內道路應設置禁鳴標志;加強管理處停車場汽車進出管理,盡量避免汽車喇叭聲。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地下車庫出入口采用改性瀝青路面,墻壁做吸聲處理,必要時上方安裝吸聲鋼板頂棚,減少出入口噪聲影響。 (3)將大型綜合商場中央空調的冷卻塔放置在大型商場樓頂的西北面,離項目寫字樓相對較遠的位置,并采用架空安裝方式,同時加墊減震墊,最大限度降低冷卻塔對項目內部寫字樓的影響降至最低。 (4)加強綠化工作,在與項目區相鄰的干道邊設置綠化帶,種植高大喬木和密植灌木。特別在靠近特別在靠近磷都花園小區、堡孜村一側和項目內寫字樓與商業區之間一側,應采取喬、灌、花、草相間,并密植的方式進行綠化,利用植物屏蔽交通噪聲。 (5)加強對入駐項目區KTV/影院的管理,娛樂行業入駐項目時應單獨對其墻壁、地板、天花板等安裝設置能隔阻低頻音壓振動的良好隔聲墻,所有墻壁均不留有縫隙,不設置窗戶,所有包間/影廳的門均朝KTV/影院內側開,并采用隔聲門、隔聲觀察窗。 (6)應對中水處理站、水泵、備用發電機等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將水泵、備用發電機等高噪聲設施設置在專門的密閉房間內內并安裝減震墊、隔聲罩,同時利用建筑物、構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設備選型方面,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設備選用裝配質量好、低噪設備。中水處理站采用全地下式中水站,其產噪設備均設置在密閉地下室,利用地下室的良好隔音效果來減輕水處理設施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7)水泵房、通風設置、備用發電機等設備運轉時會產生一定振動,應盡量避免置于寫字樓附近,并采用減振措施如采用減振器或減振墊,避免對項目內寫字樓及周圍敏感保護目標的影響,杜絕擾民糾紛的發生。 (8)垃圾運輸車運輸過程應避免在夜間進行。 生態 項目內綠化應選用本土植物,并采用喬、灌、草結合的方式,場界加大喬木種植量,起到抑塵降噪的作用。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三期 廢氣 (1)項目內應使用電、液化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為熱源。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高級酒店廚房產生的油煙通過風量為12000m3/h的油煙凈化器處理之后排放濃度為1.88mg/m3,排放濃度能夠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要求,即飲食業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2.0mg/m3。廚房產生的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通過內置油煙排放管道外排,排氣筒高于高級酒店樓頂1.5m處,排氣筒出口朝向北面。 (3)垃圾分類收集桶應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對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避免垃圾異味散發到空氣環境中,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4)加強公廁的衛生管理,定期對公廁進行沖洗;并定期采取消毒措施。 (5)對污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要做到及時清運;加強日常管理,并定期對污水處理站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避免因設備故障造成的異味。 (6)垃圾桶需帶蓋,以防雨淋和異味的散發,并做到日產日清,以防異味擾民。 (7)備用發電機使用頻率較低,產生的廢氣通過收集后外排。 (8)建設方在具體設計時應符合環評關于地下車庫的要求。 (9)地下配套設施應設置專門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應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并對排風口作適當的美化處理。 廢水 (1)項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經雨水斗收集后,由雨水立管排入室外雨水管道。室外道路雨水經道路雨水口收集后經雨水溝、雨水檢查井匯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建議中水處理站處理規模不小于25m3/d。其余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三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表1B等級標準后,部分污水進入三期中水處理站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后回用于綠化、沖廁和清洗,剩余部分排入項目南面東鳳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晉寧縣污水處理廠處理。 (3)項三期中水處理站位于項目北面臨近緯一路一側,設置為地埋式。設計規模為20m3/d。建設方在對項目中水處理站具體施工過程中,需邀請有資質的單位對其進行設計并施工。 (4)污水進入中水處理站前需進隔油池和化糞池預處理。 (5)化糞池的清掏周期一般為180天,因而項目區的化糞池必須定期清掏,每年清掏不得少于2次,以保證化糞池的處理效果。并加強排水管道的檢修,配備專職人員定期巡查,避免因管道堵塞導致污水外泄污染附近水體東大河。 (6)建設單位需向污水處理廠取得接納項目污水的許可,并向城市排水管理處辦理污水排放許可證。 (7)嚴禁隨地用水沖洗車輛以免引起污水橫流;嚴禁將各種廢水隨意排放。 (8)污水處理、回用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固廢 (1)酒店應與有收集廢油脂資質的單位簽訂餐飲固廢清運合同和隔油池清掏協議,避免餐飲固廢進入非法市場。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在項目內的公共場所設置分類垃圾收集桶,廢紙、廢電池、廢玻璃等進行回收。不能回收的廢物垃圾由物業管理人員從垃圾桶集中收集到區內設置的垃圾收集點,并交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置,盡量做到“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 (3)垃圾實現袋裝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 (4)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 (5)規劃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運輸路線,采取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在運輸途中導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運送垃圾一次。 (6)建設單位擬在項目內設置4個垃圾收集點,建設方需加強垃圾收集點周圍的環境衛生,物管人員應加強管理,并確保垃圾每天清運一次,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7)中水處理站產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 (8)廢電池、廢燈泡(燈管)、廢家用電器等含有有毒有害物質的垃圾要集中收集,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9)環評要求禁止在東大河內清洗物品。 噪聲 (1)加強對項目三期區域內的管理,加強管理停車場汽車進出管理,盡量避免汽車喇叭聲。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高級酒店、高級寫字樓的中央空調冷卻塔分別設置在其各自的樓頂,采用架空方式安裝,同時設置減震墊,減輕其振動、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單獨對酒店KTV的墻壁、地板、天花板等安裝設置能隔阻低頻音壓振動的良好隔聲墻,所有墻壁均不留有縫隙,不設置窗戶,所有包間的門均朝KTV內側開,并采用隔聲門、隔聲觀察窗。 (4)地下車庫出入口采用改性瀝青路面,墻壁做吸聲處理,必要時上方安裝吸聲鋼板頂棚,減少出入口噪聲影響。 (5)應對中水處理站、水泵、備用發電機等高噪聲設備進行合理布局,將水泵、備用發電機等高噪聲設施設置在專門的密閉房間內內并安裝減震墊、隔聲罩,同時利用建筑物、構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設備選型方面,在滿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設備選用裝配質量好、低噪設備。中水處理站采用全地下式中水站,其產噪設備均設置在密閉地下室,利用地下室的良好隔音效果來減輕水處理設施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6)嚴格執行《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中相關規定,垃圾運輸車運輸過程應避免在夜間進行。 生態 項目內綠化應選用本土植物,并采用喬、灌、草結合的方式,場界加大喬木種植量,起到抑塵降噪的作用。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社會影響 項目施工期應與電力、供水、電信等部門密切配合,協調解決沿途水、電、氣、通信等的供給。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外環境影響 (1)在項目三期酒店及高級寫字樓靠近東鳳路一側和二期辦公樓靠近緯一路和經五路一側加強綠化,增加隔聲效果。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項目三期高級酒店及高級辦公樓靠近東鳳路一側的房間應設置塑鋼窗,有效降低噪聲的影響。 (3)在二期靠近緯一路和經五路一側的辦公室設置塑鋼穿。降低交通噪聲的影響。 管理措施 未明確 (1)項目餐飲業內應設置油煙凈化設施,并預留隔油池建設位置。且垃圾的處置應嚴格按照《昆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執行,產生的廢油、泔水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2)今后入住企業需要單獨辦理環保手續。 其他
防治
措施
(1)項目在建設完成后,若建設內容與環評內容發生重大變化,須重新報批。 繼續執行原環保要求。 (2)本項目的商業用房經營范圍目前尚未確定,一旦確定后,如有不屬于禁止但是對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需另行向有關部門報批環保手續。建設單位應將該規定告知商鋪購買或租用者。 (3)項目應嚴格執行昆明市政府有關“禁磷”、“禁白”和“禁燒高污染燃料”的要求,嚴禁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滌劑,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飲器具和塑料袋,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對住民加強教育,鼓勵使用無磷洗衣服和洗衣劑,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飲器具和塑料袋。 (4)項目內的景觀應與建設項目同步實施,避免出現先入住后實施景觀工程的情況。 環保驗收 / 項目試運行期滿,達到驗收條件后,應向相關的環保部門申請環保設施竣工驗收。 另行報批 / 項目目前處于規劃階段,若將來項目建設的實際情況與目前規劃有較大的調整,須另行報批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5年8月19日至25日在環境影響評價論壇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7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參與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鷗陸廣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秀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鷗陸廣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補充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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