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要求,對昆明銀杏金川花園住宅小區項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銀杏金川花園住宅小區項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云南普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昆明市官渡區環城南路436號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塵清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昆昆明銀杏金川花園住宅小區項目凈用地面積18413.4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8548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2584.96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10787.55平方米。建設內容體為住宅樓、社區商住用房。商鋪并配套建設物業管理用房、社區用房、地下停車庫、污水處理系統等基礎設施。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序號
類別
環評提出的防治措施
落實情況
1
廢水
①化糞池:為了使項目排放的生活污水達到排放標準要求,按建筑設計規范建設化糞池,化糞池的容積應大于日污水的排放總量。加強對化糞池的管理,定期清掏,以保證對污水的處理效果,并避免廢水外溢,污染環境。
①經核實,項目建有化糞池4個,1~4棟每棟一個,其中1個為50m3,3個為100m3,項目內污水經化糞池初步處理后部分進入中水處理站處理達標后回用綠化、道路澆灑、景觀水體補水等,其余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及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后流經昆明市第二污水處理廠,匯入枧槽河-明通河污水系統進入昆明市第七污水處理廠處理。
②中水處理站:項目建設有一個中水處理站,設計處理能力為80m3/d
②經核實,項目建有中水處理站一個,設計處理能力為80m3/d,進入中水處理站處理后的廢水執行參考標準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雨天每天回用量約0m3/d,非雨天廢水不外排,全部用于用于綠化、道路用水。
③雨污分流:為了符合昆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規范要求,主體工程設計中必須設置雨污分流系統,經排水溝(管)排入市政雨水管網。
③經核實,項目進行了雨污分流管網的布設,符合昆明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規范要求;并根據《昆明市城市雨水收集利用規定》,實施了雨水綜合利用工程。
④經過兩天的監測,項目廢水外排口中CODCr、SS、氨氮、動植物油、總磷等污染物排放濃度均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中A等級標準。
2
廢氣
①居民廚房油煙廢氣:廚房油煙主要為住宅樓住戶烹飪過程中的油煙廢氣,經住戶廚房的抽油煙機收集凈化處理后通過樓房的內置煙道從樓頂排入大氣。
①小區使用的燃料為電和煤氣符合昆明市政府有關“禁煤“的要求,居民廚房均應安裝油煙凈化設備。
②地下停車場汽車尾氣:做好小區綠化工作,提高小區綠化率,以過濾吸附汽車尾氣提高環境的自凈能力,減輕空氣污染。
②地下停車場共設置3個通風口,通風口均置于綠化帶中及地下停車場出入口處,汽車尾氣經車庫通風系統抽排到地面上后自然擴散、稀釋,經綠化帶緩沖,對外影響小。
③異味:加強對中水站、垃圾收集點及公廁等易產生異味的公共設施的管理,并適當采取除臭措施如噴灑除臭劑、及時清運垃圾及污泥、及時打掃公廁等。
③集中的垃圾桶和化糞池、中水處理站產生的異味:中水處理站位于項目區西南處,采用地埋式設計,能防止惡臭氣體擴散;垃圾由分散于項目區的垃圾桶若干個集中收集后,由云南昱承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定時清運,日產日清。項目居民住宅區無產生惡臭、異味的修理業、加工業等服務企業。
3
噪聲
①生活噪音:加強小區的物業管理,避免生活噪聲擾民,做到人車分流。道路設置禁鳴標志,禁止汽車在區內鳴號,夜間盡量少停、啟汽車。另外,汽車安裝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裝置,車主應服從管理,遵守小區停車時間和禁鳴規定。
①小區的物業管理積極宣傳小區降噪措施道路設置禁鳴標志,禁止汽車在區內鳴號,夜間盡量少停、啟汽車。另外,汽車安裝防盜報警器應使用靜音裝置。
②商業噪音:該項目商鋪不得設置娛樂場所。對于商鋪要加強管理,控制商業場所內部大的聲源,如各經營戶不得播放高音量音樂或以叫賣聲錄音帶來招攬顧客。另外商鋪應控制好夜間營業時間,防止商業活動噪聲對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響。
②小區內商鋪沒有設置娛樂場所項目,小區物業嚴格管理禁止經營戶不得播放高音量音樂或以叫賣聲錄音帶來招攬顧客防止商業活動噪聲對居民生活造成不利影響。
③設備噪音:水泵房、地下車庫通風設備、中水站設備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是運營期噪聲的主要來源之一,應在設備選型中選用低噪聲、低振動的環保設備,并對噪聲源設備采取吸音、隔音處理,并在通風機進出口尾端安裝消聲器。
③水泵房、地下車庫通風設備、中水站設備等運行均設置再地下遠離住宅區,并安裝了降噪設備。
②兩天的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噪聲達到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標準,即:晝間小于60分貝,夜間小于50分貝。
4
固廢
①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化糞池及中水處理站污泥。辦公生活垃圾由項目區內設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云南昱承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每天清運,項目生活垃圾處置率為100%。
①經核實,生活垃圾存放于垃圾桶內,小區物業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并委托云南昱承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對生活垃圾進行定期清運。
5
綠化
①項目綠化應合理搭配樹種和草種,選擇節水和抗旱性植物,同時在綠化上應采取喬、灌、草相結合的平面綠化和立體綠化方式,并在綠化品種上盡量做到多樣性。另外本項目的綠化工程應由有資質的綠化公司建設,以保證綠化樹木、草坪的成活率。同時要加強綠化工程的維護,并應注意化肥與農藥規范管理與使用。
①經核實,項目綠化面積為8670m2,綠化率為47.1%,已種大量人工栽培的花草樹木。項目區種植了各種觀賞樹種、鋪植草坪。用喬、灌、花、草立體綜合配置,做到點、線、面相結合。
6
其他
①按昆明市政府有關“禁磷”、“禁白”、“禁煤”的要求,管理部門應宣傳使用無磷洗衣粉和無磷洗滌劑,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飲器具和塑料袋。同時禁止燃煤。
①監測期間未見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飲器具和塑料袋,及高污染燃料。
②應加強對室內空氣環境的重視。室內建筑物、地板材料、墻壁涂料等的使用要嚴格遵照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室內裝修過程中盡量不使用含有汞類、醛類、鹵化物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對人體影響大,會造成人體健康損害的污染物,不使用鉛、鉻、鎘等金屬及其化合物的顏料和添加劑。裝修材料的選擇必須滿足國家有關的放射性安全標準。同時,在室內種植某些植物,利用植物的吸收降低裝修等過程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
②小區物業對裝修材料的使用嚴格遵照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規定和標準。在室內裝修過程中盡量不使用含有汞類、醛類、鹵化物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對人體影響大,會造成人體健康損害的污染物,不使用鉛、鉻、鎘等金屬及其化合物的顏料和添加劑。裝修材料的選擇必須滿足國家有關的放射性安全標準。
③項目隔油池、化糞池、污水處理系統等環保設施以及環保設施的配套設施必須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同時,管理部門應加強對環保設施的管理,維護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杜絕非正常排污。
③項目化糞池、污水處理系統等環保設施以及環保設施的配套設施和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④按照有關規定,本項目住宅樓內(包括樓底商鋪)不得設置娛樂場所。商鋪內宜經營副食品銷售、水果銷售、日用品銷售、電信服務等便民項目。由于本項目商鋪經營行業范圍尚未最終確定,待項目商鋪的經營范圍確定之后,需另行向有關部門報批環保手續。建設單位應將該規定告知商鋪購買或租用者。
④項目住宅樓內未設置娛樂場所。商鋪主要經營副食品銷售、日用品銷售、電信服務等便民項目。
⑤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就目前檢查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動。
⑥小區物業在項目在運營期認真執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昆明市、官渡區環保部門的要求及時反映發生的環保問題,隨時接受各級環保部門的檢查監督。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5年7月24日在環評愛好者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監測報告(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8月4日至2015年8月7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昆明銀杏金川花園住宅小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昆明銀杏金川花園住宅小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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