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審批《天宇時代廣場(6號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天宇時代廣場(6號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天宇時代廣場(6號地塊)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金辰街道辦事處云波社區羊腸小村

建設單位:昆明盤龍神州天宇置業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九江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建設內容:項目規劃用地面積125808.07m2,項目總建筑面積375432.18㎡,地上建筑面積273731.55㎡,地下建筑面積101700.63㎡。項目主要建設8棟33層的商住樓和1棟3層的幼兒園。項目建成后,容積率4.68,建筑密度18.93%,綠化率40%,可入住2575戶,約8240人。地下層共設置機動車停車位2530個,非機動車停車位2546個。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類別 項目 施工期 廢氣 施工期應嚴格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的相關規定,施工場地灑水抑塵;粉狀物料場設于項目地塊西側,大風天氣時應進行必要的遮蓋;工地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運輸車輛必須車身整潔;混凝土等建筑材料運輸應采取封閉運輸方式;項目應選用油耗低、效率高、廢氣排放達標的施工機械;建筑垃圾及棄土應及時處理、清運,防止粉塵污染;西南側施工營地廚房安裝油煙凈化器,且油煙排氣口的高度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m以上。縮短工期,減小施工廢氣的影響面與影響時間。 廢水 建筑施工廢水設置沉淀設施,包括車輛清洗池、沉淀池,廢水處理后,排入西側清水河截污管,最終進入第五水質凈化廠處理;生活廢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排入西側市政污水管,最終進入第五水質凈化廠處理;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在雨天進行土方作業;根據臨時排污許可證設置排污口,排放口設置明顯標志;臨東大溝和清水河一側設施臨時攔擋、相應的排水設施,避免土石方和淤泥流入清水河和東大溝。 固廢 廢棄建筑材料應嚴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昆政辦201188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置,應對其進行分類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部分收集后,請回收商進行收購,重復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委托有資質的渣土清運單位進行清運、處置,禁止隨意丟棄;同時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號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規定。 噪聲 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及《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相關規定;將強噪聲設備進行一定的隔聲及減振處理;合理安排運輸時間,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在關心點附近進行施工時,適當加高臨時圍擋;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避免在居民休息時在其鄰近處進行施工;項目施工期間建設單位應與施工方簽訂環境管理責任書,具體落實施工期噪聲防治措施,并且加強與周圍可能受影響單位的溝通,減輕對聲環境的不利影響。 生態 加強征地規劃范圍內的土地資源與臨時占地的管理與保護,精心設計,合理規劃布局;根據水土保持方案要求進行施工期的水土流失防止工作,完工后按水保要求進行植被恢復、水土流失防治等;合理安排工期,盡可能避開暴雨季節進行大規模土石方開挖與回填,避免雨水對地表土壤的沖刷和破壞。 運營期 廢氣 項目住宅樓、幼兒園食堂均設置內置煙道,經油煙凈化設施處理后由內置煙道統一排放;地下停車場汽車尾氣排風口設于下風口,排風口應設置于項目區綠化帶內,不朝向鄰近建筑和公共活動場所;污水處理設施應委托污水處理施工資質的單位按規范設計、施工,按GB50336-2002《建筑中水設計規范》要求對地下異味進行收集排放及處理;加強垃圾收集點的隔離,加強垃圾日產日清管理及周邊的清掃工作;應及時清運污泥、保持設施及場地內外清潔。 廢水 項目應實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項目內污水經預處理后一部分通過自建中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后回用于小區內的綠化、道路澆灑、沖廁,回用水質指標執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其余部分預處理水質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4)三級標準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A等級標準后,就近排入項目西側盤龍157號路的市政污水管,通過清水河截污管,排入鉑金大道污水管,最終排入第五水質凈化廠處理。 固廢 嚴格執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58號)的相關規定;分類收集、分類堆存,對能夠回收利用的部分應聯系回收單位進行回用,不可回收的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垃圾收集設施應進行適當封閉,以防止雨水進入造成二次污染;垃圾桶的生活圾應及時委托環衛部門進行清運,定期消毒;污水處理設施及化糞池產生的污泥委托環衛部門清運,幼兒園食堂、生鮮超市隔油池油污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清運;幼兒園醫療廢棄物需經消毒處理后,暫存,最終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噪聲 應合理布局,水泵、配電室等產噪設施,應單獨布設,設于地下層,并采用房間隔聲、設備減振、設備間鋪裝吸聲材料等措施進行治理;選用優質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維護管理;污水處理設施的主要產噪設備應布置于綠化帶地下,為地埋式;并采用房間隔聲、設備減振、設備間鋪裝吸聲材料等措施進行治理;加強管理,嚴格貫徹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生態 項目內綠化應選用本土植物,并采用喬、灌、草結合的方式,場界加大喬木種植量,起到抑塵降噪的作用。 外環境影響 項目應在靠公路一側的廠界處種植高大喬木,減輕交通噪聲對項目的不利影響;應按照《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要求進行設計、建設,退讓距離滿足規劃要求;要求1#2#3#4#住宅樓,靠道路一側的住戶每戶至少要有一間臥室不臨昆曲高速路;臨昆曲高速路一側書房和臥室安裝隔聲窗;住宅及幼兒園朝向道路一側的窗戶建議盡量選用隔聲效果良好的窗型,以保證交通噪聲不會對居民及幼兒園師生的正常生活及學習產生明顯影響;在售樓時須告知顧客,在發生噪聲擾民事件時積極、妥善處理。并且項目應預留隔聲資金,在周邊道路正常運行時對臨盤龍102號路一側的幼兒園進行跟蹤監測,如噪聲監測超標,則建設單位應將臨道路一側幼兒園的窗戶設置成雙層隔聲窗。 管理措施 項目住宅樓內不得設置餐飲、娛樂、汽車修理和五金加工類項目;項目幼兒園食堂內應設置油煙凈化設施,并預留隔油池建設位置;且食堂垃圾的處置應嚴格按照《昆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執行,產生的廢油、泔水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衛生服務站需另行辦理環保手續。售房時應將周邊環境情況及可能產生的環境影響問題如實告知欲購房者,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三、公眾參與情況

本次評價期間于2014年9月-10月進行了問卷調查,在報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前,于2015年01月04日-2015年01月09日進行了全文公示,公示網址:http://wenku.baidu.com/view/030f547203d8ce2f006623f3,于2015年02月13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參與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天宇時代廣場(6號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核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秀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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