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昆明市五華區KC2010-65號地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給予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昆明市五華區KC2010-65號地塊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五華區龍泉路KC2010-65號地塊
建設單位:昆明中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寧夏智誠安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61421.41m2,總建筑面積310535.1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18043.44m2,地下建筑面積92491.74m2。總綠地面積21804.41m2,綠地率40%,建筑密度17.32%,容積率4.0。主要建設12棟高層住宅及配套商業、1座12班幼兒園,同時配套建設地下車庫、生鮮超市、社區服務用房以及公輔、環保設施。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揚塵、堆場揚塵防治措施
(1)項目應嚴格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中規定:施工單位應嚴格按批準的占地范圍和使用性質存放、堆卸建筑材料和機具設備,建設工程工地周圍必須設置不低于2.5m的遮擋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磚砌筑應當粉刷涂白,封閉嚴密,保持整潔完整。
(2)根據施工情況,加強施工場地灑水降塵。
(3)合理安排工期,在大風天氣下盡量避免施工,盡可能縮短施工時間,減少施工污染。在項目區東北面下風向70m處的小麥溪以及距離項目區較近的北面10m處的昆明人造板機械廠經濟適用房、南面5m處的昆明師專附小和東南面25m處的右營社區第一居民小組等距離項目較近的敏感點附近施工時,應當組織力量集中施工,減量縮短施工時限。
(4)施工期間,應在東北面的小麥溪、北面的昆明人造板機械廠經濟適用房、南面的昆明師專附小一側的工地建筑結構腳手架外側增加設置有效抑塵的密目防塵網或防塵布。
(5)對易產生揚塵的臨時堆場、建材等,應采用防塵網和防塵布覆蓋,適當灑水降塵,防止風蝕起塵。
(6)對于散裝粉狀建筑材料利用倉庫、封閉堆場、儲藏罐等形式存儲,避免作業起塵和風蝕起塵。
2.道路揚塵削減及控制措施
(1)運土卡車及建筑材料運輸車應按規定配置防灑落裝備,加蓋篷布。裝載不宜過滿,保證運輸過程中不散落。
(2)為減少車輛運輸產塵量,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中規定,運輸車輛的車廂應當確保牢固、嚴密,嚴禁在裝運過程中沿途拋、灑、滴、漏;工地出入口5m內必須進行混凝土硬化,運輸車輛必須沖洗后出場。
(3)施工道路應保持平整,設立施工道路養護、維修、清掃專職人員,保持道路清潔、運行狀態良好。
(4)在無雨干燥天氣、運輸高峰時段,應對施工道路適時灑水。
3.廢水
(1)注意施工期節約用水,減少廢水的產生。降雨期間,不進行挖填方作業。暴雨期間禁止施工。另外,充分考慮降雨的季節性變化,合理安排施工期,大面積的破土應盡量避開雨季。
(2)合理安排挖填方的工作量和工作進度,挖方棄土應做到日產日清,盡可能減少雨季期間的堆置量。對水泥、沙料等建筑材料存放應采取遮蓋措施。
(3)施工期按照設計要求設置場內臨時排水溝以及臨時沉淀池,臨時沉淀池總容積不小于50m3,廢水沉淀后回用于建筑材料的沖洗、混凝土養護以及項目施工場地的灑水抑塵等,嚴格禁止施工廢水就近排入麥溪溝和銀汁河。
(4)根據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要求,在施工期采取積極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如平整、壓實、設置通暢的截排水設施、沉沙池和攔土墻等工程措施,防止泥漿、污水、廢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
(5)及時進行區內的綠化,提高場地內的綠化率,避免水土流失影響水環境。
(6)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加快施工進度,縮短施工時間。基礎開挖等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盡量避開雨季或雨天進行。
(7)項目施工期間臨時排水應盡快辦理施工臨時排水許可證。
(8)嚴格遵守《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中的規定:禁止傾倒、扔棄、堆放、儲存、掩埋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向河道排放污水,禁止清洗裝貯過油類、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容器及包裝物品,禁止設置入河排污口。應注意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禁止渣土等隨意潑灑。施工中產生的各類垃圾嚴禁隨意傾倒在麥溪溝和銀汁河及其周邊綠化帶內。
4.關于施工噪聲
(1)項目屬主城建成區,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的相關規定,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除外。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中考、高考前七日內和中考、高考期間的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文教科研區、居民住宅區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中考、高考期間,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所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2)根據《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昆政辦〔2011〕89號),項目施工區周邊需建不低于2.5m的施工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
(3)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
(4)根據《昆明市預拌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的要求,本項目建設時必須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攪拌機等噪聲的影響。
(5)項目所涉及建筑材料盡量采用定尺定料,減少現場切割;教育工人在施工作業時不得敲打鋼管、模板等施工器具,盡量減少噪聲。
(6)為減小進場道路交通噪聲對沿線居民的影響,建設單位對施工貨物運輸的車輛應進行管理,經過居民點的路段在運輸過程中禁止鳴笛,并嚴格控制車速。
(7)在不影響施工情況下將噪聲設備盡量不集中安排,并將其移至敏感點較遠處,對固定的高噪音設備盡量入棚操作,并進行隔聲及減振處理。
(8)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并積極與附近受影響對象進行溝通和協調,杜絕噪聲擾民事件的發生。
(9)對項目區靠近昆明人造板機械廠經濟適用房和昆明師專附小一側的施工應加強噪聲控制措施,非必要固定的施工機械盡量遠離,尤其對于昆明師專附小,其考試時間禁止施工。
(10)平時施工車輛的進場入口應有限選擇較遠離昆明師專附小的項目地塊次要出入口,同時優化運輸路線,最大限度減小施工車輛運輸對昆明師專附小的影響。
5.固體廢物
(1)嚴格執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號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應對建筑垃圾進行分類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請回收商進行收購,重復利用,剩余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應采用及時外運的方式,由具有處理資質的單位運送至相關管理部門指定地點進行規范化處置。
(2)對于廢油漆、涂料等不穩定的成分,可以采用有關容器進行收集并對使用過的容器及時進行清理。
(3)通過合理規劃,減少不必要的土地占用。渣土臨時堆放,應保持堆場頂面平整,并做到渣土日產日清。
(4)要加強施工期管理,規范運輸,不得隨路灑落和隨意拋棄,不得隨意堆放、傾倒渣土。
(5)施工期土石方應委托有資質的渣土清運公司及時清運,運至昆明市合法的渣場,不得私自清運棄渣,禁止隨意堆放。
(6)項目建筑垃圾及廢土石必須嚴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昆政辦[2011]88號)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置。
(7)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二)運營期
1.廢氣
(1)項目內應使用液化氣、電、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禁止使用原煤、蜂窩煤等高污染燃料。
(2)項目區幼兒園廚房油煙必須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后方可經內置煙道至樓頂高于自身建筑1.5m的排氣筒外排,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住宅樓。
(3)加強綠化,在項目內注意綠化植物品種的多樣性,利用植物吸收凈化廢氣。
(4)保持項目內的清潔衛生,減少地面揚塵污染對環境空氣的影響。
(5)項目的管理部分應加強對車輛的控制管理,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汽車出入量較多時,應有專人管理、疏導車輛,從而有利于汽車尾氣的擴散。
(6)建設方在具體設計時應符合JGJ100-98《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關于地下車庫的要求:
A、地下車庫設置獨立的送風、排風系統,并采用機械排風,換氣次數6次/小時。
B、排氣口設于下風向,應盡量設置在遠離人群活動的地方,并對排風口設置適當的綠化隔離帶,排氣口高度應高于地面3m。
C、地下汽車庫的排風宜按室內空間上、下兩部分設置,上部地帶按排出風量的1/2~1/3計算,下部地帶按排出風量的1/2~2/3計算,送入新鮮空氣的進風口宜設在主要通道上。
(7)合理調度停車場車輛的停放,減少發動機工作的時間和在停車場行駛的距離,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8)加強管理,合理設計汽車通道、減少汽車在車庫內怠速行駛時間,增大進出口和通風口面積,盡量增加通風量。
(9)備用發電機運行時所產生的尾氣通過專門的排煙風井引至地面綠化地坪高約3m排放。
2.廢水
(1)項目營運期排水體系為雨、污分流制,地表雨水通過雨水管匯集后進入周邊雨水管網。
(2)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幼兒園廚房和生鮮超市含油廢水經隔油池處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廢水經消毒處理后連同其它綜合廢水進入化糞池初處理后,排入項目西面的龍泉路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五污水處理廠處理。經化糞池處理的廢水,出水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表1中A等級標準。雨水收集后排入龍泉路雨水管網。
(3)環評要求項目建設幼兒園和生鮮超市時,應預留隔油池,處理幼兒園廚房廢水和生鮮超市含油廢水,采用三級隔油,根據《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隔油池含油廢水水力停留時間不小于0.5h,總容積根據實際建設情況而定。具體設計可參照《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554-2010)中相關要求、規范進行,并委托有相應資質單位具體設計施工。項目設置10座化糞池,分布于廠界周圍的綠化帶內,根據環評核算,化糞池總容積不低于960m3,化糞池必須按《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03)(2009版)規范建設化糞池,化糞池容積以滿足廢水停留24h的要求,同時必須加強對化糞池的管理,定期清掏,以保證對廢水的處理效果,并避免糞水外溢,污染環境。
(4)污水處理設施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5)嚴禁隨地用水沖洗車輛以免引起污水橫流,嚴禁將各種廢水隨意排放。
(6)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提高辦公人員、商戶及其他市民的環境意識,禁止項目區內生活、工作人員、商戶及在項目內活動的市民直接傾倒廢水。
3.固體廢物
(1)合理布設垃圾收集點,保持項目內的整潔,并對固體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
(2)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定時清掃,定時收集。
(3)規劃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運輸路線,采取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在運輸途中導致的垃圾散落;每天至少固定運送垃圾一次。
(4)化糞池污泥,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5)隔油池廢油,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理。
(6)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廢物統一收集貯存后,定期送醫療廢物處置機構處置。
4.噪聲
(1)加強項目區的物業管理,避免生活噪聲擾民。項目內道路設置禁鳴標志,道路兩旁均種植高大樹木、綠化帶,可最大限度降低項目內及周圍道路交通車輛(小型車輛)產生的噪聲影響程度。
(2)配電室、水泵房等應合理布局,設置在地下層專用機房內,且不得位于住宅樓正下方位置,利用建筑物、構筑物來阻隔聲波的傳播,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3)水泵房等運轉時會產生一定振動的設備,應采用減振措施如采用減振器或減振墊,避免對周圍敏感保護目標的影響,杜絕擾民糾紛的發生。
(4)根據昆明市72號令,項目區內各商業建筑禁止引入從事機械加工、汽車維修等經營活動。
(5)根據昆明市72號令,項目區內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方法從事商業經營活動。
(6)根據昆明市政府第46號令《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令第458號《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以及文化部第55號令《娛樂場所管理辦法》,項目所設的商業均為住宅底商,不得設置餐飲業和娛樂業。對于其他可進駐的商業應及時另行辦理相關環評手續。對其他允許設置的商業應嚴格限制經營中可能產生高噪聲的經營業務,要嚴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46、72號令的相關規定。
(7)應嚴格執行《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中規定,加強項目商業用房管理,禁止市、店、堂、攤點及影劇院等商業文化經營場所的音箱和喇叭置于街面播放,禁止在居民住宅區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內使用高音喇叭。
5.生態環境
(1)施工期嚴格落實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預防的減輕項目建設造成的區域水土流失影響。
(2)項目內綠地率40%,綠化配置中應多注意植物色彩的運用,使得不同季節有各異的景觀特色。
(3)優先選用本地優良的鄉土樹種,同時適當引進適于本地生長且具有較高觀賞價值和較強抗逆性的景觀樹苗。
(4)喬、灌、草合理搭配,確定合理的種植比例。
(5)充分考慮植物的觀賞特性,綜合、合理運用觀花植物、觀葉植物、觀型植物、聞香植物,創造出四季有景、步移景移的景觀效果。
6.其他
(1)項目在建設和營運中應認真執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按照當地環保部門的要求及時反映發生的環保問題,隨時接受各級環保部門的檢查監督。
(2)項目的建設內容及功能設置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建設和設置。若項目建設內容或功能設置發生變化,建設方應重新報環保部門進行審批。
(3)根據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中提出的施工期和運行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環境保護經費,進行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項目的招標,委托監理單位進行環境監理,并按計劃實施環境保護對策措施,嚴格執行環保法規,落實環保要求,項目投入使用要向環保部門申請環保“三同時”驗收。
(4)應該加強對室內空氣環境的重視。室內建筑物、地板材料、墻壁涂料等的使用要嚴格遵照國家和云南省的有關規定和標準。
(5)項目應嚴格執行昆明市政府有關“禁磷”、“禁白”和“禁燒高污染燃料”的要求,嚴禁使用含磷洗衣粉和含磷洗滌劑,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餐飲器具和塑料袋,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對住民加強教育,鼓勵使用無磷洗衣服和洗衣劑,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飲器具和塑料袋。
(6)根據《昆明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14號令)第四十二條建筑退讓道路紅線規定:建筑退讓道路紅線距離在滿足日照間距的同時,不得小于退讓規定要求。
(7)嚴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中規定,文明施工,保護城市環境。
(8)施工期間夜間照明用的鏑燈和碘鎢燈采取低照,并且在建筑物四周搭設腳手架,沿全高滿掛密目安全網,形成遮光帶,夜間作業時關閉大型照明設施,以最大限度減少夜間光污染。
(9)項目內設置的商業、生鮮超市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于還未明確進駐單位和經營規模,因此環評要求商業、生鮮超市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本項目建成,并確定進駐單位和經營規模后另行辦理相關環評手續,根據環評核算的其具體產生的各類污染物產生種類和產生量,嚴格落實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12月22日-23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12月22日進行了第一次公示;2015年1月23日在www.eiafans.com網站上進行了第二次公示;2015年3月5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1月23日在環評愛好者論壇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4月29日(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經典名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本站轉載文章和圖片出于傳播信息之目的,如有版權異議,請在3個月內與本站聯系刪除或協商處理。凡署名"云南房網"的文章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爆料、授權:news@ynhouse.com。








熱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