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審批《可口可樂(云南)飲料有限公司工廠搬遷和擴建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可口可樂(云南)飲料有限公司工廠搬遷和擴建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可口可樂(云南)飲料有限公司工廠搬遷和擴建項目(一期)

建設地點:馬金鋪新城高新技術產業基地A-2-10地塊

建設單位:可口可樂(云南)飲料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遷擴建

環評單位:云南亞太環境工程設計研究有限供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將安裝八條飲料灌裝生產線:搬遷現有的4條生產線,新建2條新汽水生產線,新建1條礦物質純凈水生產線,新建1條果汁飲料生產線。項目建成后生產能力為105萬t/a。項目八條生產線分4次安裝投入生產使用。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環境污染 時期 對策措施 大氣環境 施工期 加強對施工機械、施工車輛的維修保養,避免施工機械超負荷工作、運輸車輛超載,減少施工機械廢氣、運輸車輛尾氣的排放; 項目施工場地灑水降塵。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應停止土方作業; 施工場地內運輸通道應及時清掃和平整,以盡量減少運輸車輛行駛產生的揚塵; 施工過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鋪裝材料等易產生揚塵的建筑材料,應采取密封存儲、設置圍擋或堆砌圍墻、用防塵布苫蓋等措施;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統一堆放,并及時清運; 運輸車輛盡可能采用密閉車斗,加蓋篷布,保證物料不撒落。車輛應按照批準的路線和時間進行運輸。 運營期 確保項目燃氣鍋爐燃用合格的天然氣,煙氣經8m煙囪排放后。 確保吹瓶廢物經屋頂排氣口有組織排放,排氣口高度為15m。 油煙經過除油煙機(除油煙效率>85%)除油處理。油煙經高出辦公樓1.5m排氣筒排放。 地表水
環境
施工期 生活污水經臨時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 施工生產廢水經沉淀池澄清處理后,循環作施工作業用水或灑水降塵; 修建廠界截雨溝,減少場外雨水進入廠界;修建廠內臨時雨水導排溝,收集廠內雨水,并修建臨時簡易沉淀池,沉淀后部分用于施工場地的灑水降塵及施工用水,其余外排。 運營期 若項目建成后因項目區管網未建成等原因不具備接入污水處理廠條件,則本項目不得投入運營。 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則進行設計施工。并確保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建隔油池對汽車冰柜維修廢水進行隔油處理。 建設隔油池對食堂含油污水進行隔油處理,建設化糞池對隔油處理后的食堂廢水和其他生活污水進行預處理。 建設污水處理站對生產廢水進行處理,保證污水處理站正常運行,出水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標準中的綠化用水標準要求。 對污水處理設施和固廢(危廢)暫存間進行防滲處理。 聲環境 施工期 優化施工時間,縮短施工噪聲的影響時間; 合理布置施工場地,將高噪聲源盡量布置在距離廠界關心點較遠一側。 施工單位必須按國家關于建筑施工場界噪聲的要求進行施工,盡量分散噪聲源,減少對周圍環境區域聲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 對泵類主要噪聲源采取隔聲降噪處理,并在進出口加裝消音器,如條件許可機房宜采用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布置 在作業區與廠前區,以及廠界范圍應搞好綠化,營造喬木、灌木和草皮相間的林帶,以利吸聲降噪。 固體廢物 施工期 固體廢棄物主要為施工棄土石方、建筑垃圾。棄土石方部分用作回填用,不可回用的部分按當地環衛部門規定,運至妥善地點處置,可以做到合理處置。建筑垃圾中一部分可回收綜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按當地環衛部門規定,運到指定地點妥善處置,清運和處置,禁止隨意傾倒。 運營期 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固廢在廠區內進行暫存。廠區必須專門設置暫存場地,場地地面應水泥硬化,同時應設置防雨防滲防漏設施。 針對本項目特點,要求對外送的危險廢物,進行包裝、運輸等全過程控制,防治發生泄漏事故,造成不利的環境影響。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9月8日~2014年9月15日在項目用地周邊進行基本情況公示;2014年9月15~9月20日項目在環評愛好者網站進行了環評報告全本公開。2015年1月31日,通過了省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20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可口可樂(云南)飲料有限公司工廠搬遷和擴建項目(一期)》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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