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審批《王旗營城中村造項目市政道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王旗營城中村造項目市政道路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王旗營城中村造項目市政道路工程

建設地點:昆明市盤龍區王旗營村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昆明市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環評單位: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

建設內容:本項目由盤龍64號路、盤龍67號路、王旗營路、盤龍66號路四段道路組成,道路等級為城市支路,道路總長1730.593m。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和道路附屬工程(包括管線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污染源 影響階段 防治對策措施 廢氣 施工期 (1)施工工地盡量實行圍擋封閉施工。圍擋高度不低于2.5m,圍擋要堅固、穩定、整潔、規范、美觀。 (2)實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的場內道路和建筑材料堆放地必須硬化。樁基礎工地進行硬化處理,實行硬地坪施工。 (3)物料輸送系統應密閉,減少生產輸送過程中的無組織排放量;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瀝青。 (4)專人負責施工場地和車輛的清潔打掃,保證施工場地和道路的清潔; 營運期 (1)加強汽車尾氣達標檢測,不達標車輛應按相關規定加裝尾氣凈化裝置確保尾氣達標后方可上路行駛。 (2)項目關心點臨路較近的路段綠化樹種應選用對CO、NO2吸收效果較好的樹種。 噪聲及振動 施工期 (1)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機械設備。 (2)嚴格遵守《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第72號令)關于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相關規定。 (3)對強噪聲設備進行一定的隔聲及減振處理; (4)在進行物料運輸時,應合理安排運輸時間,禁止在夜間進行,施工場地的施工車輛出入地點應盡量遠離敏感點,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 營運期 (1)加強綠化,在路基段兩側種植樹木,起到隔音降噪的作用; (2)控制車速,應按設計車速控制車輛的車速; (3)居民點應設置禁鳴標志; (4)路面養護,保證路面平整,若路面出現坑洼,應及時修護。 廢水 施工期 (1)項目應對施工廢水進行沉淀處理,上清液盡可能回用于相應的施工環節和灑水降塵,沉淀物委托專業部門進行清運; (2)項目應加強管理,做好機械的日常維修保養,杜絕跑、冒、滴、漏現象;另外,雨天應對各類機械進行遮蓋防雨。 營運期 (1)地表徑流污染控制措施 今后道路管理部門加強道路運輸管理;環衛部門增強路面保潔工作。 (2)道路運輸水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道路禁止危險品運輸車輛通行。 固體廢物 施工期 (1)項目施工產生的棄土應及時委托渣土清運單位清運,嚴禁隨意堆放。 (2)打孔過程中產生的泥漿應采用密閉的運輸車進行運輸,防止運輸過程中泥漿潑灑。 (3)渣土清運單位應遵守《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妥善清運、處置。 營運期 及時清掃,保持路面潔凈。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3月25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12月3日在昆明市環境科學研究院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4年12月31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3月4日至2015年3月10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王旗營城中村造項目市政道路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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