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驗收未名城A2地塊建設項目的公示

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通知(環辦〔2013〕103號)要求,對空間俊園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進行公眾參與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未名城A2地塊建設項目

建設單位:云南序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建設地點:昆明市西山區前衛街道辦事處

驗收監測(調查)單位:云南方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未名城A2地塊建設項目總用地面積為24594.77m2(36.89畝),總建筑面積為137630.59m2,地上建筑面積95919.59m2,地下建筑面積41711.00m2,建筑密度22.25%,容積率3.9,綠地率45.01%,項目總投資7.6億元,其中環保投資約為331.42萬元,占總投資的0.44%。項目共建設1棟31層、2棟27層、2棟18層的住宅樓,1棟7層的商業樓,配套建設了1個垃圾收集房(20m2)、1個雨水收集池(320m2)、3個化糞池(兩個75m2、一個100m2)等環保設施以及生鮮超市、門衛室、社區用房、物管用房、地下停車場和公廁等,項目內入駐商戶需要單獨進行環境竣工驗收,需安裝的油煙凈化設施及隔油池由入駐企業負責安裝,并在單獨進行竣工驗收時進行核算,不在本項目竣工驗收范圍內。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污染因子 環保對策措施 污水 項目在南面靠近前旺路(即13號路)一側設置一個排水口。項目區內共建設3個化糞池,總容積為250m3,分別容積為兩個75m3、一個100m3。項目產生的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地塊南面的前旺路(即13號路),之后經昆明市第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最終流入滇池草海。2014年4月23日~24日的監測結果顯示,項目外排廢水水質能夠達到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表4)三級標準,即:BOD5≤300mg/L、CODCr≤500mg/L、SS≤400mg/L、動植物油≤100mg/L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A等級標準,即:氨氮≤45mg/L、磷酸鹽(以磷計)≤8mg/L。 廢氣 項目的廢氣主要為居民廚房的油煙廢氣、進出車輛排放的汽車尾氣、垃圾收集房和污水收集系統產生的異味以及備用發電機廢氣。 住戶廚房燃料使用煤氣和電能作為主要能源,煤氣和電能為清潔能源,產生污染較小,廚房油煙主要為住宅樓住戶烹飪過程中的油煙廢氣,經住戶廚房的抽油煙機收集凈化處理后經排風井道煙道排入大氣,為有組織排放。項目道路和地下停車場會產生汽車尾氣,道路汽車尾氣經自然擴散、稀釋、綠化帶緩沖后,對外影響小。地下停車場設置了機械式集中派送風系統進行排氣通風,為有組織排放。項目垃圾桶及生活垃圾收集站,采用封閉式垃圾桶及垃圾站,委托環衛部門定時清運,日產日清,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較小。項目配備一臺備用發電機,用于突發事故等導致斷電時臨時供電。備用發電機置于6棟號配電室旁,其工作時產生少量廢氣,但使用頻率不高,因此產生的污染物對外環境的影響較小。2014年4月23日~24日的監測結果顯示,項目排放的廢氣符合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表2)二級標準,即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1.0mg/m3,減少對環境敏感點的揚塵污染。 噪聲 項目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為社會生活噪聲、進出車輛產生的交通噪聲、水泵風機等設備噪聲、備用發電機噪聲等。商業活動產生的噪聲通過墻體隔音及綠化降噪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不明顯。項目區內針對車輛采取限速、禁鳴標識,同時停車場設置于地下,具有減弱交通噪聲的作用。主要產噪設備(水泵、通風機、變配電室設備、備用發電機等)均置于地下室或封閉環境內,通過墻體隔聲、綠化隔阻吸聲等進行噪聲處理。2014年4月23日~24日的監測結果顯示,項目界外1米處的噪聲值達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區標準,即:晝間小于60分貝,夜間小于50分貝。 固體廢棄物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化糞池污泥。垃圾堆放至垃圾收集點,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項目化糞池污泥交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負責處理,垃圾清運由物業代為管理,無合同憑證。項目生活垃圾處置率為100%。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5年1月9日在環評愛好者論壇(http://www.eiafans.com/thread-776225-1-1.html)上進行了全本公開。

四、監測表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5年1月24日至2015年1月30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項目建成后環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議,了解項目對社會各方的影響及公眾真實態度與想法,通過了解公眾的意見,切實保護受影響人群的利益。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未名城A2地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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