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城小區(J2013-003-A1-4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潤城小區(J2013-003-A1-4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項目名稱:潤城小區(J2013-003-A1-4地塊)建設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市西山區前衛街道辦事處官莊社區

建設單位:云南龍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中晟環保科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本項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區前衛街道辦事處官莊社區,總投資12.18億元,凈占地面積為49261.42m2(73.89畝),總建筑面積為266520.4m2,容積率為3.74,建筑密度為22.94%,綠化率為39.48%,規劃戶數1132戶。建設內容主要包括:13棟建筑物,其中11棟建筑物為住宅樓(其中7棟33F;1棟20F;3棟18F,均不設置底商),1棟2F會所,1棟3F獨立商業樓,同時沿街住宅樓裙房設置有1F商業,及公共服務設施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保護
對象

項目 保護對策措施 要求 水環境保護

生活廢水 本項目施工臨時營地位于項目區西側,生活廢水進入項目區西側施工出入口處的沉砂池(12m3)沉淀,晴天回用于揚塵灑水、道路噴灑 回用于揚塵灑水、道路噴灑 基礎基坑涌水及雨天形成地表徑流 沿項目建設基坑周邊布設臨時排水溝,長約898m,匯水沿臨時排水溝匯集到項目區施工出入口處,經項目區4個沉砂池(每個12m3)沉砂后,晴天可回用于工具清洗和養護,施工過程或灑水降塵,剩余部分,需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外排項目區西側的前衛西路市政污水管網。 其它 施工單位應當制定節約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設節水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在施工期,本工程建設區內的雨水、施工廢水及污水等,經過臨時排水溝收集,需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辦理相關手續后,經臨時沉砂池沉淀后排到項目區西側前衛西路排水系統;工程建設須符合《昆明市河道管理條例》及《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9號令》的相關規定。禁止向金家河傾倒污水、污物;堆放、拋灑、焚燒物品等行為。


生活廢水 1)項目實行清污、雨污分流:雨水由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道,項目運營期所臨路段前衛西路污水管網通達,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前衛西路市政污水管,再進入昆明市第一水質凈水廠。
2)本項目生鮮超市廢水單獨經隔油池(10m3)處理,與項目其它生活污水合并,經化糞池預處理。項目必須按建筑設計規范建設化糞池,化糞池的容積應大于日廢水的排放總量,為保證廢水在化糞池的停留時間不小于24h,以保證化糞池的出水水質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A級標準要求,項目區需設置化糞池總容積不小于790m3,一部分廢水排入項目西側前衛西路的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一水質凈化廠處理;
同時必須加強對化糞池的管理,每年清掏不少于兩次,以保證對廢水的處理效果,并避免糞水外溢,污染環境。
需要回用部分廢水排入項目自建的再生水處理站,經處理達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和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標準后,用于沖廁、綠化、道路噴灑、垃圾間清潔用水及水景補水。(其中社區衛生服務站產生的醫療廢水經消毒后,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污水管網,不進入再生水處理站,作為再生水回用)。
3)排污口設置明顯的標志,以便環保部門監測檢查。
4)應指定專人負責項目內廢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管理及維護,定期檢修設備,確保設施持續穩定運行。
5)獨立商業樓預留隔油池位置,生鮮超市不小于10m3的隔油池;社區衛生服務站需預留消毒池位置。 外排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和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A級標準;
回用水執行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和GB/T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標準 空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 揚塵 ①施工工地場界采用圍墻、擋板等遮擋措施,以有效地減少近地面揚塵的擴散,結構及裝修施工階段采取帷幕遮擋施工;建筑工地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帷幕封閉,封閉高度要高出作業面1.5m以上,并定期清洗保潔。
②實行硬地坪施工。工地的施工場地內道路必須硬化;A工地進行硬化處理,實行硬地坪施工,工地出入口必須設置車輛沖洗、排水設施,項目主入口處設置施工運輸車輛清洗池24m3。
③根據《昆明市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昆建通〔2012366號)及《昆明市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94號),本市行政區域內,混凝土一次性澆注量在6立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預拌混凝土,禁止現場自行攪拌。
④專人負責施工場地和車輛的清潔打掃,保證施工場地和道路的清潔。
⑤施工場地粉狀料堆應盡量選在避風處,并對其進行遮蓋,防止大量揚塵產生。
⑥施工場地每天定時灑水,以有效防止揚塵產生,在旱季風大時,應加大灑水量及灑水頻次。
⑦施工期環保對策措施的執行與落實納入施工監理專項工作,設專人負責施工期環保管理和對策措施執行情況及效果巡查,發現環境污染、投訴和糾紛等問題,要及時上報并妥善和合理解決。
⑧施工方應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昆明市建設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通知》(昆政辦〔201189號)進行文明施工,建設工程周圍必須設置不低于2.5米得遮擋圍墻(圍墻應用標準板材或磚砌筑),施工場地采用加壓噴灑設施加強灑水抑塵。
⑨運輸車輛進入施工場地要限速行駛,減少產塵量。 加強施工管理,建設揚塵量 運營期 生活廢氣 1)項目區嚴禁使用高污染燃料。
2)加強項目區綠化管理及維護,保證綠化植物成活生長,發揮綠體系對環境空氣的凈化及生態環境的調節功能。
3)項目區內垃圾房設置應距住宅及人流密集區有一定距離。垃圾分類收集桶應合理布局,加強管理。對垃圾房及垃圾分類收集桶要及時清運,減少異味對環境的影響。
4)地下車庫均設置一定量的排風口,布置于臨路一側,使排風口與建筑物之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并在排風口附近設置綠化帶進行吸附,減小地下車庫的大氣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
5)定期做好垃圾桶及垃圾房的消毒工作。
6)垃圾房、地下車庫排氣口應避開渦流區及人群密集區。
7)根據建設方提供的總平面布置圖,對照《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和HJ554-2010《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范》中選址要求,本項目獨立商業樓可以引入餐飲,其他商業區(包括會所)不可以引入餐飲。
同時引入餐飲前應按照相關要求單獨做環評及辦理相關手續,建設方應按上述要求,在獨立商業樓集中預留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備、隔油設施、專用井道的專用配套空間的要求。
獨立商業樓集中預留預留送、排風機、油煙凈化設備、隔油設施、專用井道的專用配套空間,設置統一的內置煙道。油煙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
各住宅樓設置統一的內置煙道。 環境影響較小




機械噪聲 ①建筑施工單位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聲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聲,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
②根據預測,夜間施工對居民區有較大影響,本環評要求建設方除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連續作業必須夜間施工的工藝外,控制夜間施工,將夜間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
同時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中應選用低噪聲的施工機械和先進的工藝,同時必須合理安排各類施工機械的工作時間,盡量避免在靠近A1-1、A1-3一側高噪聲源同時工作,避免噪聲產生疊加,并在項目區邊界設置不低于2.5m的遮擋圍墻;尤其是夜間嚴禁裝載機、挖掘機、升降機等強噪聲機械進行施工,同時對不同施工階段,嚴格按GB12523-2012《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對施工場界進行噪聲控制,以減少這類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建筑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產生環境噪聲污染,施工單位應當在工程開工前十五個月向工程所在地的西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④根據昆明市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項目建設嚴禁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施工。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混凝土澆灌、樁基沖孔、鉆孔樁成型等工藝需要連續工作的除外。
⑤根據昆明市政府第72號令《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中考、高考前七日內和中考、高考期間的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文教科研區、居民住宅區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中考、高考期間,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所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⑥因連續作業必須進行夜間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三日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證明,到所在地的西山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并在施工地點以書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以征得公眾的理解和支持。
⑦建設單位在于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機械設備為低噪聲設備,例如選液壓機取代燃油機械。同時在施工過程中的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采用低噪聲的先進的工藝。
⑧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嚴格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企業與民眾的糾紛。
⑨加強施工期的操作規范,避免人為造成諸如高空拋丟重物砸下造成的突發性噪聲影響周圍居民的情況發生。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車輛噪聲 建材及渣土運輸經過敏感區時盡量減速,禁止鳴笛,減小建筑材料及渣土運輸對沿線敏感目標的影響。 運營期 人員、設備噪聲 1)從聲源上控制,選擇低噪聲和符合國家噪聲標準的設備。
2)對產生噪聲的設備如水泵、風機、柴油發電機等應布置于單獨的房間內。
3)在項目區內設置限速和禁鳴標志,減小交通噪聲影響。
4)對商業運營噪聲加強管理。
5)禁止區域內從事機械加工、汽車維修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經營活動。禁止娛樂業。
6)住宅樓(1#2#3#、4#1~27F、11#住宅樓1~18F臨前衛西路一側安裝隔音玻璃,面積約為1130m2。
同時項目應優化房屋內部結構,確保至少一間臥室不臨路,為避免交通噪聲糾紛,建設單位須于出售時明確告知購房者交通噪聲影響并簽訂相關協議,臨路一側安裝隔聲窗,預計可達到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交通噪聲對本項目的影響可接受。 GB22337-2008《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2類及4類標準






建筑垃圾、土石方 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 禁止隨地丟棄,固廢處置100% 生活垃圾 由環衛部門統一及時處理;旱廁定期委托環衛部門清掏,施工期結束后,就地填埋

固廢 1)項目運營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及商業經營垃圾。本項目項目擬建設1個垃圾收集間,項目區北側10m2,對各種垃圾及污泥進行分類處理,并做到及時清運,避免造成垃圾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不得隨意堆置、任意傾倒,甚至流失于外環境。要求垃圾的處置率達100%。
2)項目區生活垃圾從收集、清運到處置均應實現無害化處置。對拉圾收集應實施垃圾袋裝化,并對居民進行垃圾分類回收知識的宣傳和培訓,確保具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廢金屬、紙屑、塑料等得到切實的回收,不僅可以減少垃圾的處置量,還能取得一定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不可利用的廢物垃圾由專人從拉圾桶集中收集到區內設置的垃圾房,委托環衛站及時清運,并送至昆明垃圾處理場統一處理。
衛生服務站產生的醫療垃圾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同時預留醫療暫存設施位置。
3)運營期引進餐飲業,餐飲廢棄物和隔油池產生的廢油應按《昆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9號)第十條、第十一條委托具有資質回收餐飲廢油的企業進行清運和處置。






1)項目的建設內容及功能設置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建設和設置。若項目建設內容或功能設置發生變化,項目方應重新報環保部門進行審批。
2)嚴格執行昆明市政府關于“禁磷”、“禁白”、“禁煤”的規定。
3)加大對項目區的綠化工作,通過增加植被類型的多樣性來促進生態系統的穩定性,消除植物生物量減少帶來的影響。
4)項目區商業入住后應按照相關規定另行辦理環保手續。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7月28日接受委托后,我單位成立了工作小組,收集并研究了國家及云南省、昆明市有關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對本項目建設地點進行了多次實地勘察、收集和核實有關資料,于2014年8月進行了環境質量現狀監測與污染源調查;同時于2014年8月4日~8月10日在昆明市西山區官莊社區居委會進行第一次公眾公示,于2014年9月10日~9月23日在錦華苑小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及問卷調查。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9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潤城小區(J2013-003-A1-4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小區(J2013-003-A1-4地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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