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埂悅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有關規定,現將擬審批的《海埂悅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一、建設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海埂悅府項目

建設地點: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紅塔東路,緊臨滇池衛城小區和莊家塘立交橋。

建設單位:昆明滇池國家旅游度假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新建

環評單位:北京中安質環技術評價中心有限公司

建設內容:項目總占地面積約56畝,總建筑面積為105612.82m2,主要建設10棟住宅樓、2棟商業樓及相關配套設施等。

二、項目采取的環保對策措施

施工期

(1)環境空氣

在施工場界設置不低于2.5m高圍擋;加強對施工場地及道路適時灑水降塵;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現場進行混凝土攪拌;對易起塵物料存放點及運輸車輛進行遮蓋,并對駛出施工場地的車輛進行輪胎清洗,禁止帶泥上路。

(2)地表水

施工期廢水主要來源于施工廢水、基坑涌水、少量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徑流等。施工廢水、基坑涌水、雨季地表徑流及少量生活污水經截排水溝收集和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灑水降塵,回用不完的施工廢水應征求主管部門意見,并處理達標后外排。

(3)聲環境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自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及施工作業噪聲等;施工期間禁止中午(12:00至14:00)、夜間(22:00至次日6:00)進行建筑施工作業;涉及生產工藝需要連續作業的須按《昆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政府令第72號)辦理相關手續;施工場界噪聲應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即:晝間≤70dB、夜間≤55dB。

(4)固體廢物

施工期間產生的廢棄土石方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置;施工期嚴格執行《{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實施辦法}實施細則》(昆政辦[2011]88號),建筑垃圾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對產生的建筑垃圾分類集中堆存、回收利用,禁止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置,禁止隨意丟棄。

運營期

(1)環境空氣

①油煙廢氣:油煙來自項目商業用房擬設置餐飲區域。餐飲油煙排放濃度需處理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并嚴格執行《昆明市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中的相關要求,油煙排氣筒應高于自身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氣筒周圍半徑10米以內有建筑物的,排氣筒的設置應高于附近最高建筑物1.5米以上,排氣筒出口朝向應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筑物,并在擬設置餐飲建筑物內設置內置煙道。

②汽車尾氣:地下停車場設置機械送排風系統,將排氣口設置于地面綠化帶內,并優化分散布設,避開設置于高層建筑的渦流區及人群密集區,以減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③異味:對中水處理站污泥及時清運,加強日常管理,定期進行檢修維護,保證正常運行。

(2)地表水

①項目內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統。

②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餐飲廢水經隔油池和化糞池預處理,上述廢水均經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10)表1標準A等級后,需要回用部分廢水排入項目自建的中水處理站,經處理達《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綠化、公廁和車庫清洗用水標準后回用;剩余部分廢水接入項目北面紅塔東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七、八水質凈化廠處理;社區衛生服務站產生的醫療廢水通過消毒池處理后同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項目北面紅塔東路上的市政污水管網,最終進入昆明市第七、八水質凈化廠處理。

③中水處理站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設計和施工,確保污水達標排放。

④餐飲廢水需經過隔油池預處理、社區衛生服務站廢水需經過消毒池預處理。

⑤污水排放口設立明顯標志,禁止未經處理的污水直接外排。

(3)聲環境

運營期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噪聲和汽車噪聲。項目將備用發電機、水泵、地下車庫風機等聲源較大的設備設置于地下室單獨的設備用房內,對產生噪聲的設備及場所采取隔聲降噪措施;加強車輛進出管理,并設立限速、禁鳴標志。

(4)固體廢物

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來源于生活垃圾、餐飲垃圾、醫療固廢及中水處理站污泥等。生活垃圾及污泥委托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餐飲垃圾按照《昆明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中規定,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醫療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清運處置。

三、公眾參與情況

2014年9月11日至9月26日進行了問卷調查,2014年10月10日在昆明信息港彩龍社區網站上進行了全本公開,2014年11月6日,通過了市評估中心組織的專家論證。

四、環評文件放置地點

昆明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環保局窗口(紙質文本)、昆明市環境保護局網站、昆明市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網(電子文本)。

五、公示時間

2014年12月2日至2014年12月8日止(不含節假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眾對擬建項目區域環境質量的看法;對目前區域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該項目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對本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眾可通過向指定地址發送電子郵件、電話、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驗收工作的意見看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海埂悅府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八、反饋方式

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電話/傳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貢新區錦繡大街1號4號樓

郵編:650500

附件

來源:昆明市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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