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home for the aged),它是為老年人養老服務的社會福利事業組織。又稱養老院。西方國家的養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機構主辦,接收靠福利救濟或低收入的老人。蘇聯的養老院,收養沒有法定贍養人或因其他原因而不能在家生活的老年人。養老院的全部費用由國家負擔,個人還可以按規定領取原來享受的養老金或撫恤金的一部分。中國的敬老院是在農村“五保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56年農業合作化時期,農業生產合作社對缺乏勞動能力、生活沒有依靠的鰥、寡、孤、獨者,實行保吃、保穿、保燒、保醫、保葬(兒童則為保教),簡稱“五保”。1958年人民公社化時期,對五保戶實行集中供養,在全國各地興辦了一批敬老院。1978年以來,隨著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集體經濟的發展,敬老院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1988年,全國農村已有敬老院36665所,有756個縣(縣級市)在鄉鎮普遍辦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辦起了敬老院。
在昆明市區的富春街上,坐落著這樣一棟2002年建設的、仿古的、富有人文氣息的建筑——敬老院。這棟建筑被小區房包圍著,似乎寓意著:老有所依。